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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期存款

  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的款项;是对公存款的主要存款品种,是集团及出资企业办理支付结算的主要来源。存款利率低,流动性高。按季计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

  协定存款

  集团及出资企业与财务公司签订《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共同遵守约定的存款期限,并按约定在确定的结算账户保留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照财务公司执行的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人民币存款。

  定期存款

  集团及出资企业将一定数量的资金一次性存入财务公司,约定期限,到期凭存款证实书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按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通知存款

  集团及出资企业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期限,支取时须提前通知财务公司,约定支取存款的日期和金额,方能凭存款证实书支取本息的存款。通知存款的利率比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的利率高,但低于定期存款利率。存款要求低,且支取方便、灵活。